文号:国市监注〔2019〕 79号
1、工商登记。1. . 取消名称预先核准,全面推行名称自主申报与设立登记合并办理,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。2. 各省(区、市)要统一规范本辖区内公司章程、股东会决议等标准格式参考范本,供申请人自主选择、免费使用。
2、印章刻制。1. 严格落实国务院明令取消公章刻制审批的政策规定,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用章单位自行办理公章刻制备案。对于落实不到位、变相进行审批的予以严肃查处。2. 各地公安部门科学规划本地公章刻制企业数量,既要合理布局促进良性竞争,又要防止盲目发展导致恶性竞争。3. 积极推广电子印章广泛应用,在北京市、上海市开展先行先试。
3、涉税事项。1. 大力推行电子发票应用。2. 深入推进“新办纳税人套餐服务”,进一步简并流程、提速审批,实现线上申请、线上核验,现场一次办结。
4、社保登记。1. 全面推行社保登记经办服务网上办理,简化整合办事环节、办事材料。2. 将社保登记经办服务纳入“一网通办”平台,实现企业在办理设立登记时,即可同时填报企业参保信息、职工参保信息等信息,无须另行登录其他系统或平台。
压缩企业开立时间,为企业提供便利的措施,非常实在,高效,以后办公司再也不用东奔西跑了。各地执行略有差异,不可完全照搬,以免耽误合同签订。